建造师不足,300多项资质或被撤回!资质改革后将对人员要求放宽
发布时间:2021-07-08浏览:
建造师不足,300多项资质或被撤回!资质改革后将对人员要求放宽
近日,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对2020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未整改企业的督办通知》。
其中有3家设计企业、3家监理企业、74家建筑业企业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不满足的原因均为注册类专业技术人员或注册建造师数量不满足要求。涉及300多项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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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改正,整改期限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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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即日起相关企业不能承揽新的工程,我区各级住建主管部门不再受理相关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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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期满(截止9月25日)仍未达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厅将撤回其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站上予以公告。
资质改革后人员要求会放宽吗?
►2020年11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到做好资质标准修订和换证工作,确保平稳过渡,设置1年过渡期,到期后实行简单换证,即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资质证书,不再重新核定资质。
方案提出放宽准入限制,激发企业活力:制定统一的企业资质标准,大幅精简审批条件,放宽对企业资金、主要人员、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的考核要求。
►2020年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试点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广东省、海南省。注:试点时间统一延长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
►2021年3月,住建部发布《关于扩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的通知》。试点地区新增河北、内蒙古、福建、山东、湖北、广西、重庆、贵州、陕西等9省(区、市)。注:试点时间统一延长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
►2021年6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方案提出:
要精简企业申报材料,不得要求企业提供人员身份证明和社保证明、企业资质证书、注册执业人员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所以说,对于人员要求一定会比原标准有所降低,这对中小企业是个利好消息。
核查名单
文件原文:
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建设工程企业:
我厅于2020年开展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并于2020年12月1日以《关于2020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藏建市管〔2020〕168号)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截止目前仍有3家设计企业、3家监理企业、74家建筑业企业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整改进行督办: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的规定,现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改正,整改期限3个月;从即日起相关企业不能承揽新的工程,我区各级住建主管部门不再受理相关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申请;整改期满(截止9月25日)仍未达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厅将撤回其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站上予以公告。
请相关企业高度重视,尽快进行整改,也可即日起通过“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自行申请注销相关资质;各地(市)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大督导力度,加强政策指导,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附件:
1、《2020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勘察企业注册人员核查情况表》;
2、《2020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设计企业注册人员核查情况表》;
3、《2020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监理企业注册人员核查情况表》;
4、《2020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建筑业企业注册人员核查情况表》。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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